“對方表示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我實在沒辦法了。”10月4日,市民韋先生向十堰晚報秦楚網全媒體新聞熱線8110110反映,稱自己駕駛機動車正常行駛時,被一輛闖紅燈的共享電動車撞上,導致車尾部分受損。最終,交警部門判定共享單車車主全責,但對方不僅拒不理賠,還把他的電話拉黑了。
近日晚上8時許,韋先生駕駛自己的機動車從柳林溝向三堰軍分區方向行駛。當正常左轉時,一個騎著青桔共享電動車的男子從三堰軍分區闖紅燈向五堰方向行駛,結果撞上了他的機動車,導致機動車左側尾部受損。
“事發后,我報了警,交警部門將我們雙方帶至附近崗亭進行詢問。經過詳細了解情況后,該男子不僅闖了紅燈,還存在飲酒后駕駛共享電動車,最終交警部門判定騎共享電動車的男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韋先生說,得到交警部門的判定,他本以為事情可以得到妥善的解決,可沒想到等交警部門工作人員離開后,對方就是不愿理賠。
“騎共享單車那個人開始說微信給我轉錢,后來又說卡里沒錢,與家人聯系后,直接表示要錢沒有,要命一條。”韋先生說,看著對方如此無賴,他帶著共享電動車車主一起來到附近派出所處理,但對方直接一走了之,并將他的電話拉黑。
記者從韋先生出具的一張交通事故判定書上看到,交警部門判定,本次事故中騎共享電動車的男子負全部責任,韋先生無責任。韋先生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也到場進行了解,初步判斷車輛維修費用在一千余元,可由于聯系不上騎共享電動車的男子,賠償問題一直沒有解決。
針對韋先生的情況,記者也咨詢了湖北平長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延楨,他表示韋先生目前只能通過向人民法院訴訟來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