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認真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學工作的通知》,向符合條件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1萬元助學金。
資助對象是已被認定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身份,年滿18周歲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校、普通全日制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碩士研究生和本科、大專、中專學生。自2024年秋季開學起,對新入學的、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經申請審核確認后,每人一次性發放1萬元助學金。2024年秋季開學后,在校就讀的、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也可申請享受助學資助政策。每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在校就學期間只享受一次1萬元的助學資助。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本人可向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后,應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核,并于每年10月底前向所屬縣級民政部門提交助學申請人相關核實材料。縣級民政部門收到材料后,通過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統、部門信息共享比對等途徑,核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身份以及入學就讀情況,確認為受助對象的,及時納入助學范圍,按標準發放助學金;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情況。
縣級民政部門完成受理、審核、確認工作后,通過社會化發放方式一次性將助學金及時撥付到受助人本人銀行卡。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蹤或查找不到,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兒童。